根据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发展需要,经研究决定,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在机械总院范围内补充郑州机械研究所总会计师1人。根据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领导干部管理办法》和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岗位及人数
郑州机械研究所总会计师1人。
工作地点:河南郑州。
二、补充方式
机械总院内部公开招聘。
三、岗位主要职责
主要职责包括:企业会计基础管理、财务管理与监督、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。
四、任职要求
1.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高级财务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、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;
2.机械总院系统内在职在岗干部;
3.年龄50周岁以下,优先选拔45周岁以下干部;
4.应聘人员应具有从事财务、会计、审计、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,在本企业财务、会计、审计、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,未满3年的应当具备正职和同层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;
5.熟悉国家财经法规、财务会计制度,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,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,财务管理能力、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;
6.特别优秀的,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。
五、公开招聘程序及试用期规定
根据公开招聘的原则,按照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答辩、考核组考核评价、考察、研究确定、公示、聘任的流程进行。
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满后,对上岗人员进行全面考察,胜任本职工作的,正式任职;不胜任本职工作的,解除聘用。
六、时间安排及报名要求
(一)时间安排
报名时间:2016年11月8日至21日,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。
(二)报名要求
1.组织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。
2.报名者到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网站下载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填写完毕后,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zhaopin@cam.com.cn。
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:“姓名+竞聘岗位名称”;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》作为邮件附件发送。同时,请将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》纸质版邮寄至总院人力资源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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